第一条 根据中国药学发展奖康辰骨质疏松医药研究奖(以下简称康辰奖)奖励条例,制定康辰奖评审程序。康辰奖设特别贡献奖、学科成就奖及杰出青年学者奖(详见附件1)。
第二条 康辰奖采用推荐制,凡符合奖励标准的全国有关科技工作者均可被推荐为康辰奖候选人。
第三条 在全国范围内推荐。中华医学会及其有关专业委员会、中国药学会及其有关专业委员会、药学发展基金委员会委员、骨质疏松基金委员会委员、康辰奖评审委员会委员和奖励工作委员会委员、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个人推荐者应具有高级职称)等均有资格推荐候选人,并填写推荐书。
第四条 由康辰奖奖励工作办公室负责对被推荐候选人的推荐资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后,提交康辰奖当届评审委员会评审。
第五条 填写康辰奖推荐书应注意以下几点:
1.推荐书应填写6份,其中1份必须盖有被推荐候选人单位公章, 5份复印件。同时提供2份获奖证书复印件。
2.推荐书请打印,推荐书和获奖证明资料的复印件请统一用A4纸张。
3.被推荐候选人提供的集体获奖证明资料或其它集体性质的获奖资料必须提供获奖名次序,供评委评审时参考。
4.被推荐候选人的资料应实事求是,应有推荐者本人签字或被推荐者单位负责人签字。
第六条 邀请著名专家组成康辰奖评审委员会。每届评审从评审委员会中采取部分指定、部分随机抽取的方式组成当届评审委员会,根据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进行评审,做到坚持标准,结合实际,并采取回避制(即被推荐者及其相关人员不担任该届评委),最后以无记名投票确定每个奖项的获奖者。如无适奖人选可空缺或少于设奖人数。评审结果报康辰奖奖励工作委员会并转中国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药学发展基金委员会备案。
(2002年8月)
附件1:
中国药学发展奖康辰骨质疏松医药研究奖评审标准说明
一、设奖类别:
1、 特 别 贡 献 奖:奖金:2万元 名额:1人
2、 学 科 成 就 奖:奖金:1万元 名额:5人
3、 杰出青年学者奖:奖金:1万元 名额:2人
二、评审标准说明:
1、 推动了我国骨质疏松医药研究的发展;
2、 已经取得一项或多项与骨质疏松相关的科研成果;
3、 是本专业的学科带头人;
4、 曾获得与骨质疏松医药研究相关的国家级或省部级奖励者,或获得新药证书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奖。
5、 杰出青年学者奖,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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